具有可移除覆蓋層的鞋類物品和鞋類物品的制造方法與流程

文檔序號:30876398發布日期:2022-07-23 14:58閱讀:96來源:國知局
具有可移除覆蓋層的鞋類物品和鞋類物品的制造方法與流程
具有可移除覆蓋層的鞋類物品和鞋類物品的制造方法
1.相關申請的交叉引用
2.本技術要求于2019年12月20日提交的美國臨時申請第62/951,115號的優先權和權益,該美國臨時申請據此通過引用以其整體并入。
技術領域
3.本公開總體上涉及具有可移除覆蓋層的鞋類物品和鞋類物品的制造方法。
4.背景
5.鞋類通常包括鞋面和在鞋面下面的且固定到鞋面的鞋底結構。鞋面可以對于功能、美學外觀或兩者具有特定的材料、顏色或設計。消費者可以至少部分地基于鞋類的美學外觀來選擇鞋類。
6.附圖簡述
7.本文所描述的附圖僅用于說明的目的、本質上是示意性的并且意圖是示例性的而不是限制本公開的范圍。
8.圖1是鞋類物品的外側面(lateral side)的透視圖。
9.圖2是圖1的鞋類物品的內側面(medial side)的透視圖。
10.圖3是在圖1中的線3-3處截取的局部橫截面視圖。
11.圖4是圖1的鞋類物品的局部透視圖。
12.圖5是圖1的鞋類物品的外側面的透視圖,其中移除了覆蓋層。
13.圖6是圖1的鞋類物品的外側面的透視圖,其中移除了兩個覆蓋層。
14.圖7是圖1的鞋類物品的外側面的透視圖,其中移除了三個覆蓋層。
15.圖8是圖1的鞋類物品的外側面的透視圖,其中移除了四個覆蓋層。
16.圖9是圖1的鞋類物品的外側面的透視圖,其中移除了五個覆蓋層。
17.圖10是圖1的鞋類物品的外側面的透視圖,其中移除了六個覆蓋層。
18.圖11是圖1的鞋類物品的外側面的透視圖,其中移除了七個覆蓋層。
19.圖12是圖1的鞋類物品的后視圖,其中移除了至少四個覆蓋層。
20.圖13是圖1的鞋類物品的內側面的透視圖,示出移除了四個覆蓋層。
21.圖14是圖1的鞋類物品的內側面的透視圖,示出移除了五個覆蓋層。
22.圖15是圖1的鞋類物品的內側面的透視圖,示出移除了六個覆蓋層。
23.圖16是圖1的鞋類物品的內側面的透視圖,示出移除了七個覆蓋層。
24.圖17是替代鞋類物品的外側面的透視圖,其中移除了覆蓋層。
25.圖18是設置在工作臺上的圖1的覆蓋層中的一個的透視圖。
26.圖19是圖18的覆蓋層和工作臺的透視圖,其中圖1的基層設置在覆蓋層上。
27.圖20是圖19的覆蓋層和工作臺的透視圖,其中覆蓋層的部分包裹在基層的周邊邊緣上并粘附到基層的內部側。
28.圖21是圖1的鞋類物品的制造方法的流程圖。
29.描述
30.本文公開的鞋類物品和鞋類物品的制造方法使得鞋類鞋面的美學和/或功能方面能夠對穿著者保持驚喜,直到穿著者決定顯露這些方面。此外,鞋面的構型允許一次一個地且以任何順序顯露這些方面。
31.鞋類物品可以包括鞋面,鞋面具有彼此固定的多個分立部分。每個分立部分可以包括基層和覆蓋層。每個覆蓋層可以固定到基層中對應的一個基層的外部側并且可以覆蓋基層中對應的一個基層的外部側。每個覆蓋層可以被構造成可獨立于每個其他覆蓋層而選擇性地從基層移除,以暴露基層的外部側。換句話說,當覆蓋層被移除時,每個其他覆蓋層可以保持固定到其對應的基層的外部側并覆蓋其對應的基層的外部側,直到每個其他覆蓋層被獨立地選擇性地移除。
32.在一方面中,每個基層可以具有周邊邊緣,并且固定到基層的覆蓋層可以具有圍繞周邊邊緣包裹并覆蓋周邊邊緣的部分。例如,覆蓋層可包括包裹在周邊邊緣上并粘附到基層的內部側的部分。在一些實施例中,覆蓋層可以是不透明的。因此,覆蓋層可以從視野中隱藏下面的基層,甚至覆蓋周邊邊緣,直到覆蓋層被選擇性地且獨立地移除。穿著者可以選擇保持所有基層由覆蓋層隱藏,或者可以選擇通過移除相應的覆蓋層來顯露任何一個或更多個基層的外部側。
33.覆蓋層被構造成使得一個或更多個覆蓋層的選擇性移除可以以任何順序或組合進行,并且可以在擁有鞋類期間的任何時間發生。因此,穿著者可以享受許多與單一的鞋類物品不同的且令人驚訝的外觀。此外,基層中的至少一個基層的外部側可以包括與至少一個其他基層不同的材料或可以具有與至少一個其他基層不同的顏色、紋理或圖案。覆蓋層中的至少一個覆蓋層可以完全位于鞋面的外側面上。另外,覆蓋層中的至少一個覆蓋層可以完全位于鞋面的內側面上。因此,在一些實施例中,下面的基層的不同材料、顏色、紋理或圖案可以僅存在于鞋面的外側面處或僅存在于鞋面的內側面處。
34.在另一方面中,每個覆蓋層可以通過延伸穿過覆蓋層和基層的線跡而固定到該覆蓋層對應的基層?;鶎又械拿恳粋€可以與基層中的至少另外兩個相接。線跡可以延伸穿過一對相接的基層,并且相應的覆蓋層可以覆蓋基層。
35.在一方面中,覆蓋層中的至少一個可以限定設置在覆蓋層所固定到的對應基層的邊緣處的一體式拉片(integral pull tab)。例如,限定一體式拉片的覆蓋層可以設置在鞋面的鞋喉部分上,其中一體式拉片在鞋面的鞋頭區域上向前延伸。在這個位置,拉片相對受到保護,使得對鞋類的磨損和碰撞將不會無意地拉動拉片。代替位于鞋喉部分上的覆蓋層,或除了位于鞋喉部分上的覆蓋層之外,一個或更多個不同的覆蓋層可以包括一體式拉片。例如,在內側面部分和外側面部分中的一個或兩個處的覆蓋層可包括一體式拉片。
36.基層和覆蓋層可以是各種不同的材料。例如,基層中的一個或更多個可以是皮革或合成革。覆蓋層中的一個或更多個可以是非編織紡織品(nonwoven textile)。
37.鞋類物品(諸如本文所公開的鞋類物品)的制造方法可以包括提供鞋面的多個基層和提供多個覆蓋層。該方法還可以包括將覆蓋層固定到基層,每個覆蓋層固定到基層中的不同的對應一個基層,使得覆蓋層覆蓋基層的外部側。在將覆蓋層固定到基層之后,該方法隨后可以包括將基層彼此固定以限定足部接納腔,其中每個覆蓋層可獨立于每個其他覆蓋層從對應的基層選擇性地移除,以暴露基層的外部側,其中每個其他覆蓋層保持固定到其對應的基層的外部側并覆蓋其對應的基層的外部側,直到獨立地選擇性地移除。
38.在一方面中,將覆蓋層固定到基層可以包括將覆蓋層圍繞基層的周邊邊緣包裹,并將覆蓋層固定到基層的內部側。將覆蓋層固定到基層的內部側可包括將覆蓋層粘附到基層的內部側。此外,將基層彼此固定可包括用一系列線跡將基層中的相鄰基層彼此縫合,該系列線跡延伸穿過基層中的相鄰基層并穿過固定到基層中的相鄰基層的覆蓋層。
39.在一個示例中,覆蓋層中的至少一個覆蓋層可以包括拉片。該方法可以包括在將覆蓋層固定到基層之前,將拉片設置在覆蓋層中的至少一個覆蓋層要固定到的對應基層的周邊邊緣處。
40.該方法使得以相同方式制造的不同鞋類物品能夠具有相同的初始外觀(例如,當基層被覆蓋層覆蓋時),但一旦通過移除對應的覆蓋層顯露基層中的一個或更多個時,則具有不同的外觀。更具體地說,上面討論的基層和覆蓋層可以是第一鞋類物品的第一鞋面,并且該方法還包括通過提供第二鞋面的第二多個基層來制造第二鞋類物品。第二多個基層可以在形狀和尺寸上對應于第一鞋類物品的多個基層。然而,第二多個基層中的至少一個可以包括與第一鞋類物品的基層中的對應一個不同的材料,或者可以具有與第一鞋類物品的基層中的對應一個不同的顏色、紋理或圖案。該方法還可以包括提供第二多個覆蓋層和將第二多個覆蓋層固定到第二多個基層。第二多個覆蓋層中的每個覆蓋層可以固定到第二多個基層的基層中的不同的對應一個基層的外部側并且可以覆蓋第二多個基層的基層中的不同的對應一個基層的外部側。在將第二多個覆蓋層固定到第二多個基層之后,該方法可以包括將第二多個基層彼此固定,其中第二多個覆蓋層中的每個覆蓋層可獨立于第二多個覆蓋層中的每個其他覆蓋層從第二多個基層中的不同的對應一個基層選擇性地移除,以暴露基層的外部側,其中第二多個覆蓋層中的每個其他覆蓋層保持固定到第二多個基層的基層中的對應一個并覆蓋第二多個基層的基層中的對應一個,直到獨立地選擇性地移除。因為第二多個基層中的至少一個可以包括與第一鞋類物品的基層中的對應一個不同的材料,或者可以具有與第一鞋類物品的基層中的對應一個不同的顏色、紋理或圖案,所以當該基層的覆蓋層被移除時,第二鞋類物品將具有與第一鞋類物品不同的外觀。
41.當結合附圖理解時,根據下面的實施本教導的模式的詳細描述,本教導的以上特征和優點以及其它特征和優點將變得明顯。
42.參考附圖,其中在所有視圖中相似的參考數字指代相似的部件,圖1是鞋類物品10的外側面視圖,鞋類物品10具有鞋底結構12和固定到鞋底結構12的鞋面14。鞋面14形成足部接納腔16,足部接納腔16被構造成接納足部。鞋面14可以是各種材料,例如皮革、紡織品、聚合物、棉、泡沫、復合材料等,并且示出為具有用于將鞋面14圍繞足部(未示出)收緊的鞋帶18。如本文進一步討論的,鞋面14被構造成具有許多與圖1中所示的外觀不同的外觀,這些外觀中的任何一個是由本文所述的一個或更多個分立的覆蓋層20a-20k的可選的選擇性移除所導致的。
43.本文圖示的鞋類10被描繪為構造成用于運動或用于作為休閑鞋穿著的運動鞋,但鞋類10不限于運動鞋或休閑鞋。鞋類10(包括本文描述的其部件)可以是運動鞋、休閑鞋、禮服鞋、工作鞋、涼鞋、拖鞋、靴子或任何其他類別的鞋類。如圖1中所指示的,鞋類10可以分為鞋前部區域22、鞋中部區域24和鞋跟區域26,鞋前部區域22、鞋中部區域24和鞋跟區域26也分別是鞋底結構12和鞋面14的鞋前部區域、鞋中部區域和鞋跟區域。鞋前部區域22大致包括鞋類物品10的與腳趾和連接跖骨與趾骨的關節相對應的部分。鞋中部區域24大致包括鞋
類物品10的與足部的足弓區域和足背(instep)相對應的部分,并且鞋跟區域26與足部的包括跟骨的后部部分相對應。鞋前部區域22、鞋中部區域24和鞋跟區域26不意圖劃分鞋類10的精確區域,而是替代地意圖表示鞋類10的大致區域,以有助于下面的討論。
44.鞋底結構12包括鞋底夾層23和鞋外底25,鞋底夾層23和鞋外底25在所示的實施例中作為整體部件成一體,并且可以稱為一體鞋底(unisole)。鞋內底(未示出)可以在足部接納腔16中擱置在鞋底結構12上。當在行走、跑步或其他走動活動期間被壓縮在足部和地面之間時,鞋底夾層23減弱地面反作用力(例如,提供緩沖)。鞋外底25建立鞋類物品10的地面接合表面,并且可以是一件式的(one-piece)或者可以是幾個分立的鞋外底部件。在一個示例中,鞋外底25可以由耐磨損材料形成,該耐磨損材料可以被紋理化以賦予附著摩擦力。例如,鞋外底25可以包括天然橡膠或合成橡膠。
45.當足部位于鞋類10的足部接納腔16中時,足部被支撐在鞋底夾層23的面向足部的表面上。鞋底夾層23的面向足部的表面可以被固定到鞋面14的下部區域14c的斯創貝爾(strobel,中底布)(未示出)覆蓋。此外,鞋內底(未示出)可以擱置在斯創貝爾上或者在沒有斯創貝爾的實施例中直接擱置在鞋底結構12上,在這種情況下,足部由鞋底結構12和鞋內底兩者支撐。
46.鞋類10具有外側面28(圖1中示出)和內側面30(圖2中最佳示出)。如本領域技術人員所理解的,外側面28和內側面30延伸穿過鞋前部區域22、鞋中部區域24和鞋跟區域26中的每一個,外側面28和內側面30各自落在鞋類物品10的縱向中線lm的相對側上。因此,內側面30被認為與外側面28相對。
47.鞋面14包括彼此固定的多個基層32a-32k?;鶎?2a-32k在圖5-圖16中獨立地顯露,因為相應的覆蓋層20a-20k被選擇性地且獨立地移除。每個基層32a-32k具有相應的外部側36a-36k,當相應的覆蓋層20a-20k被移除時,從鞋類物品10的外部可以看到該外部側36a-36k。在所示的實施例中,基層32a-32k中的相鄰基層利用本文所討論的線跡34彼此固定。例如,圖3示出了利用線跡34彼此固定的兩個相鄰基層32e和32f。覆蓋層20e覆蓋其對應的基層32e的外部側36e。另外,覆蓋層20e的部分20e1圍繞基層32e的周邊邊緣38e1包裹以覆蓋周邊邊緣38e1,并且用粘合劑42固定到基層32e的內部側40e。類似地,覆蓋層20f覆蓋其對應的基層32f的外部側36f。另外,覆蓋層20f的部分20f1圍繞基層32f的周邊邊緣38f1包裹以覆蓋周邊邊緣38f1,并且用粘合劑42固定到基層32f的內部側40f。線跡34延伸穿過相鄰基層32e、32f中的每一個以及穿過相鄰基層32e、32f各自的覆蓋層20e、20f。
48.每個覆蓋層20a-20k在形狀和尺寸上大致對應于其所固定到的相應的基層32a-32g,以使得每個覆蓋層20a-20k可以覆蓋基層的整個外部側、圍繞基層的周邊邊緣包裹,并固定到相應的基層的內部側。覆蓋層20a-20k僅在圖1、圖2和圖12中指示的線跡34處固定到相應的基層32a-32k。因此,盡管覆蓋層20a-20k覆蓋基層32a-32k的外部側36a-36k,但覆蓋層20a-20k不粘附到外部側36a-36k。圖1和圖2所示的鞋面14的下部區域14c沒有被任何覆蓋層覆蓋,并且也不被認為是基層中的一個。
49.每個覆蓋層20a-20k被構造成可獨立于每個其他覆蓋層從相應的基層32a-32k選擇性地移除,以暴露基層的外部側36a-36k。換句話說,當一個覆蓋層被移除時,每個其他覆蓋層可以保持固定到其不同的對應基層的外部側并覆蓋其不同的對應基層的外部側,直到每個其他覆蓋層被獨立地選擇性地移除。覆蓋層20a-20k可以是相對薄且柔性的材料,例如
非編織紡織品。通常,非編織紡織品或織物(fabric)是由結合在一起的纖維和/或紗線制成的片或網結構。該結合可以是化學結合和/或機械結合,并且可以使用熱、溶劑、粘合劑或其組合來形成。示例性非編織織物是直接由分離的纖維、熔融塑料和/或塑料膜制成的扁平或簇狀的多孔片。它們不是通過編織(weaving)或針織(knitting)制成的,且不一定需要將纖維轉化成紗線,然而紗線可以用作纖維的來源。非編織紡織品通常通過以下來制造:將小纖維以片或網的形式(類似于造紙機上的紙)放在一起,并且然后用粘合劑或熱(通過施加粘結劑(呈粉末、糊劑或聚合物熔體的形式)并且經升高溫度將粘結劑熔化到網上)將它們機械粘結(如在毛氈的情況下,通過利用鋸齒狀針或倒鉤針使它們互鎖,或通過水力纏結(hydro-entanglement),使得纖維間摩擦產生較牢固的織物)。非編織紡織品可以由短纖維(例如,來自濕法成網、氣流成網、梳理/交疊(crosslapping)工藝)或擠出纖維(例如,來自熔噴或紡粘工藝或其組合)或其組合來制成。非編織紡織品中的纖維的結合可以利用熱結合(有或沒有壓延)、水力纏結、超聲波結合、針刺(針扎)、化學結合(例如,使用粘結劑諸如乳膠乳液或溶液聚合物或粘結劑纖維或粉末)、熔噴結合(例如,纖維在同時的纖維形成和網形成期間隨著空氣衰減纖維交纏而結合)來實現。在一個示例中,覆蓋層20a-20k可以由制成,是一種由高密度聚乙烯纖維制成的非編織紡織品并且可從美國特拉華州威爾明頓的e.i.du pont de nemours and company獲得。盡管覆蓋層20a-20k的材料不限于非編織紡織品,但這種材料可以使每個覆蓋層20a-20k相對容易地從基層32a-32k移除(例如,切割或撕開)以暴露基層的外部側36a-36k。
50.在一些實施例中,覆蓋層20a-20k中的一個或更多個可以是不透明的,使得對應的基層32a-32k的顏色、紋理和材料保持隱藏,直到通過移除覆蓋層20a-20k而顯露。因此,鞋類10可以在消費者不知道基層32a-32k的這些特性的情況下出售給消費者??商娲?,消費者在購買鞋類10時可以知道基層32a-32k中的一個或更多個基層的特性,例如鞋類10是否包裝有對下面的基層32a-32k的特性的描述。在任何一種情況下,基層32a-32k的外部側36a-36k保持從視野中隱藏,直到相應的覆蓋層20a-20k被單獨地且獨立地移除,如果它們完全被移除的話。因為甚至基層32a-32k的周邊邊緣也被覆蓋層20a-20k覆蓋,所以下面的基層32a-32k被完全地且全部地隱藏。
51.覆蓋層20a-20k的移除可以以任何順序和任何組合進行。圖5-圖16僅描繪了選擇性移除覆蓋層20a-20k的一種順序和組合(例如,以從圖5到圖16指示的順序移除所有十一個覆蓋層20a-20k)。在其他可能性中,不移除覆蓋層20a-20k,移除覆蓋層20a-20k中的任何一個,和移除覆蓋層20a-20k中的兩個,以及移除覆蓋層20a-20k中的三個,移除覆蓋層20a-20k中的任意四個,移除覆蓋層20a-20k中的任意五個,移除覆蓋層20a-20k中的任意六個,移除覆蓋層20a-20k中的任意七個,移除覆蓋層20a-20k中的任意八個,移除覆蓋層20a-20k中的任意九個,或者移除覆蓋層20a-20k中的任意十個。
52.因此,鞋類10在使用過程中可以具有許多不同的外觀,這取決于覆蓋層20a-20k中的哪些已經被移除以及以何種順序被移除。如本文進一步討論的,基層32a-32k中的至少一個基層的外部側36a-36k可以分別包括與基層中的至少另一個基層的外部側不同的材料,或者可以具有與基層中的至少另一個基層的外部側不同的顏色、紋理和/或圖案。覆蓋層20a-20k可以是各種不同的材料。例如,基層32a-32k中的一個或更多個可以是皮革或合成革。覆蓋層20a-20k中的一個或更多個可以是非編織紡織品。覆蓋層20a、20e和20f及其相應
的下面的基層32a、32e和32f完全位于鞋面14的外側面28上。覆蓋層20i、20j和20k及其相應的下面的基層32i、32j和32k完全位于鞋面14的內側面30上。因此,一旦這些覆蓋層中的任何一個被移除,外側面和內側面可以具有不同的外觀,因為基層32a、32e和32f中的任何一個可以包括與基層32i、32j和32k中的至少一個不同的材料或者可以具有與基層32i、32j和32k中的至少一個不同的顏色、紋理和/或圖案。
53.圖1和圖2示出了每個覆蓋層20a-20k通過延伸穿過覆蓋層和基層的線跡34固定到基層32a-32k中的不同的對應的一個(所有這些基層在圖1-圖2中被覆蓋,但在圖5-圖16中示出)。覆蓋層20a-20k和對應的基層32a-32k中的每一個與覆蓋層20a-20k和對應的基層32a-32k中的至少兩個其他的覆蓋層和對應的基層相接。線跡34延伸穿過一對相接的基層32a-32k和覆蓋該對相接的基層32a-32k的相應覆蓋層20a-20k。例如,圖1示出了與覆蓋層20d、20e和20f相接的覆蓋層20a。覆蓋層20b被示出為與覆蓋層20f、20c、20g和20k相接(參見圖2)。覆蓋層20c與覆蓋層20e、20f、20b、20g、20k和20j相接。覆蓋層20d與覆蓋層20a、20i、20e、20h和20j相接。覆蓋層20e與覆蓋層20d、20h、20f和20c相接。覆蓋層20f與覆蓋層20a、20e、20b和20c相接。覆蓋層20g與覆蓋層20b和20c相接。覆蓋層20h與覆蓋層20d、20e和20j相接(參見圖1、圖2和圖12)。覆蓋層20i與覆蓋層20k、20j和20d相接(參見圖2)。覆蓋層20j與覆蓋層20c、20k、20i、20d和20h相接。覆蓋層20k與覆蓋層20b、20c、20i和20j相接?;鶎?2a-32k以與對應的覆蓋層20a-20k相同的方式彼此相接。線跡34被示出為延伸穿過覆蓋層20a-20k中的相接的覆蓋層和基層32a-32k中的對應的相接的基層。
54.可以以各種不同的方式選擇性地獨立地移除覆蓋層20a-20k。圖4示出了覆蓋層20c包括設置在對應基層32c的周邊邊緣50處的一體式拉片48,覆蓋層20c通過線跡34固定到該對應基層32c。例如,限定一體式拉片48的覆蓋層20c設置在鞋面14的鞋喉部分14a上,其中一體式拉片48在鞋面14的鞋頭區域14b上向前延伸。在該位置,拉片48被相對保護,使得對鞋類10的磨損和碰撞將不會拉動拉片48并撕裂覆蓋層20c。然而,如果消費者希望移除覆蓋層20c,則拉片48可以被略微提起并直接向后拉,以將覆蓋層20c從下面的基層32c撕下(參見圖7)。在圖4中,覆蓋層20c被標記為“在此撕裂(tear here)”,其中箭頭指示拉片48,以指導用戶如何移除覆蓋層20c。其他覆蓋層20a-20b或20d-20k中的一個或更多個也可以具有一體式拉片。例如,在鞋類10的外側面28和內側面30處的覆蓋層20a和20i中的一個或兩個可包括在覆蓋層20a或20i的前緣處的一體式拉片(如拉片48),以便向后拉以移除覆蓋層20a或20i。
55.代替通過拉動拉片來移除,可以通過切割覆蓋層20a-20k來移除覆蓋層20a-20k中的一個或更多個。如圖1所示,在覆蓋層20a上印刷小剪刀圖標,以指示可以用剪刀將覆蓋層20a剪斷以將覆蓋層20a從下面的基層32a上移除。覆蓋層20i也有剪刀圖標(參見圖2)。覆蓋層20a-20k僅通過線跡34固定到基層32a-32k的外部側36a-36k,并且通過粘合劑42固定到基層32a-32k的內部側(例如參見圖3)。由于覆蓋層20a-20k不粘附到下面的基層32a-32k的外部側36a-36k,所以可以移除覆蓋層20a-20k(例如通過撕裂或切割),而不影響基層32a-32k的外部側36a-36k的表面。
56.圖5-圖16示出了可以移除覆蓋層20a-20k的一個示例順序。圖5示出了鞋類10,其中僅移除了覆蓋層20a以顯露基層32a的外部側36a。所有其他覆蓋層20b-20k保持完整,覆蓋這些覆蓋層位于其上并固定到其的相應的分立部分32b-32k。由于覆蓋層20a在線跡34下
的固定,因此當覆蓋層20a被移除時,覆蓋層20a的磨損殘余物52可能留在線跡34處。各種覆蓋層20a-20k的所有磨損殘余物52在附圖中用參考數字52指示。殘余物52提供了獨特的外觀,證明鞋類10曾經包括了完整的覆蓋層,例如覆蓋在基層32a上的覆蓋層20a。
57.圖6指示了已經按順序第二個移除覆蓋層20b,從而顯露基層32b的外部側36b。圖7指示了已經按順序第三個移除覆蓋層20c,從而顯露基層32c的外部側36c。圖8指示了已經按順序第四個移除覆蓋層20d,從而顯露基層32d的外部側36d。圖9指示了已經按順序第五個移除覆蓋層20e,從而顯露基層32e的外部側36e。因為基層32a覆蓋基層32e的覆蓋層20e,所以覆蓋層20e的在基層32a上方的部分可能需要與覆蓋層20e的在基層32a下方的部分分開移除。當覆蓋層20e的上部部分和下部部分被移除時,覆蓋層20e的夾在基層32a和基層32e之間的部分(例如,在基層32e的外部側之上但在基層32a之下的部分)可以移除或者可以不移除,但在任何情況下都隱藏在基層32e之下。
58.圖10指示了已經按順序第六個移除覆蓋層20f,從而顯露基層32f的外部側36f。圖11指示了已經按順序第七個移除覆蓋層20g,從而顯露基層32g的外部側36g。圖12指示了已經按順序第八個移除覆蓋層20h,從而顯露基層32h的外部側36h。圖13示出了鞋類物品10的內側面30,與在圖12中移除的覆蓋層相比,沒有移除任何附加的覆蓋層。圖14指示了已經按順序第九個移除覆蓋層20i,從而顯露基層32i的外部側36i。圖15指示了已經按順序第十個移除覆蓋層20j,從而顯露基層32j的外部側36j。因為基層32i覆蓋基層32j的覆蓋層20j,所以覆蓋層20j的在基層32i上方的部分可能需要與覆蓋層20j的在基層32i下方的部分分開移除。當覆蓋層20j的上部部分和下部部分被移除時,覆蓋層20j的夾在基層32i和基層32j之間的部分(例如,在基層32j的外部側之上但在基層32i之下的部分)可以移除或者可以不移除,但在任何情況下都隱藏在基層32i之下。圖16指示了已經按順序第十一個移除覆蓋層20k,從而顯露基層32k的外部側36k。因此,在圖16中,所有覆蓋層20a-20k均已移除。
59.基層32a-32k中的一些或全部可以具有不同的美學或功能方面。在鞋類物品10的實施例中,由于諸如基層32a-32k的相應外部側的不同顏色、材料、圖案或紋理,許多基層32a-32k具有不同的外觀。下面對基層32a-32k的顏色、材料、圖案和紋理的描述是一個非限制性示例。在所示的鞋類物品10的示例中,基層32f和32k是氈制材料(felted material),基層32c是絨面革,基層32e是卵石紋皮革材料(pebbled leather material),并且其余基層32a-32b、32d、32g-32j中的任何一個或全部可以是任何類型的天然或人造皮革,包括卵石紋皮革或漆皮或絨面革、乙烯基材料、具有熱塑性聚氨酯線的編織或非編織材料,例如毛氈、牛仔布或其他類型的材料?;鶎?2a、32h和32j具有裝飾性的十字陰影圖案?;鶎?2b具有星星的圖案?;鶎?2c是純色?;鶎?2d是斑點圖案?;鶎?2e和32j具有卵石紋理?;鶎?2f和32k是純色?;鶎?2g是純色的穿孔材料。
60.除了形成耐用鞋面14的分立部分的一般功能之外,可以選擇一些材料以提供特定功能。例如,基層32g的穿孔材料具有增加鞋類10的通風性的功能?;鶎?2c的絨面革具有相對高的摩擦系數,并且與摩擦系數較小的材料相比,可以減少鞋帶18的滑移。與較硬挺的(stiffer)材料相比,基層32e和32j的卵石紋皮革以及基層32f和32k的氈制材料可以相對柔性,并且當鞋帶18收緊鞋面14時,可以使基層32e、32f、32j和32k能夠更好地符合足部的形狀?;鶎?2a-32k中的任何一個或全部可以具有不同的顏色或相同的顏色。因此,基層32a-32k中的至少一些在外觀或功能上不同。
61.圖17示出了第二鞋類物品110,其具有第二鞋面114,該第二鞋面在所有方面都與第一鞋類物品10的第一鞋面14相同,除了在覆蓋層20b(在圖17中被移除)下面的基層132b具有與鞋類10的基層32b不同的材料。例如,第一鞋類物品10的基層32b可以是如圖所示的帶有星星的白色皮革,并且第二鞋類物品110的基層132b可以在其外部側136b處是黑色漆皮。因此,鞋類10、110的構型使得各自具有所描述的覆蓋層20a-20k和對應基層的兩件鞋類物品10、110能夠被制造,其中鞋類物品中的一件鞋類物品的基層中的至少一個基層具有與另一件鞋類物品的對應基層(例如,與設置在另一件鞋類物品上相同的相對位置處的基層)不同的材料或顏色、紋理或圖案。當所有覆蓋層20a-20k完整時,兩件鞋類物品10、110將具有相同的外觀,但當具有不同材料或顏色、紋理或圖案的對應基層(例如32b、132b)被暴露出時,兩件鞋類物品10、110將具有不同的外觀。這種區分可應用于一對鞋類(例如,在右足鞋類物品和左足鞋類物品之間)和/或在不同的鞋類對之間。由于在鞋類制造期間通過改變一個或更多個基層的材料、顏色、紋理和/或圖案可以有如此多的外觀排列,因此每對鞋類在外觀上甚至可以被制造得更加獨特。
62.圖18-圖20示出了在將覆蓋層及其對應的基層一起縫合到另一基層及其覆蓋層(如圖3所示)之前如何組裝該覆蓋層及其對應的基層的一個示例。盡管針對覆蓋層20f和基層32f進行了描述,但相同的工藝用于將每個覆蓋層20a-20k連結到其對應的相應基層32a-32k。在圖18中,覆蓋層20f被示出為放置在工作臺60上,其中覆蓋層20f的外部側62貼靠在工作臺60上并且覆蓋層20f的內部側64面朝上。在圖19中,對應的基層32f被示出為放置在覆蓋層20f的內部側64上,其中該基層32f的外部側36f抵靠覆蓋層20f并且該基層32f的內部側40f面朝上。在圖19中明顯看出覆蓋層20f和基層32f在形狀和尺寸上對應。如本文所使用的,當覆蓋層可以包裹在基層的周邊邊緣上并且然后粘附到基層的內部側時,覆蓋層和基層在形狀和尺寸上對應,從而覆蓋基層的所有周邊邊緣和所有外部側,其中纏繞到內部側的部分隱藏在基層下面。例如,覆蓋層20f比基層32f寬且長,從而沿著基層32f的每個相應的周邊邊緣38f1、38f2、38f3和38f4留下覆蓋層20f的部分20f1、20f2、20f3和20f4。部分20f1、20f2、20f3和20f4可以圍繞相應的周邊邊緣包裹,并且然后可以粘附到基層32f的內部側40f。粘合劑42放置在基層32f的內部側40f上,與周邊邊緣38f1、38f2、38f3和38f4相接,以準備粘附到覆蓋層20f。圖20示出了將覆蓋層20f的部分20f1-20f4圍繞周邊邊緣包裹并將部分20f1-20f4固定到基層32f的內部側40f的過程。在圖20中,部分20f1和20f2中的兩個已經分別圍繞周邊邊緣38f1和38f2包裹,并用粘合劑42固定,而部分20f3和20f4中的兩個尚未圍繞相應的周邊邊緣38f3和38f4包裹。一旦基層和對應的覆蓋層中的每一個已經以這種方式彼此固定,則基層中的相鄰基層可以利用縫合彼此固定,如關于基層32e、32f在圖3中詳細示出和描述的。
63.圖21是鞋類物品(諸如本文公開的鞋類物品10或110)的制造方法200的流程圖。方法200可以開始于步驟204,提供鞋面14的多個基層32a-32k,以及步驟206,提供多個覆蓋層20a-20k。覆蓋層20a-20k中的每一個在形狀和尺寸上對應于基層32a-32k中的相應一個,并且與基層一起形成鞋面14的分立部分?;鶎?2a-32f和覆蓋層20a-20k可以被設置為已經被切割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為它們的最終形狀和尺寸,或者可以分別作為方法步驟204、206的一部分被切割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為它們的最終形狀和尺寸。
64.如果覆蓋層20a-20k中的任何一個包括拉片(諸如圖4的拉片48),則方法200可以
包括在步驟207中,在將覆蓋層20a-20k固定到基層32a-32k之前,將拉片48設置在覆蓋層要固定到的對應基層的周邊邊緣處。例如,如參照圖4所討論的,拉片48設置在基層32c的周邊邊緣50處。
65.接下來,在步驟208中,方法200可以包括將覆蓋層20a-20k固定到對應的基層32a-32k,其中每個覆蓋層固定到基層中的不同的對應一個基層,使得覆蓋層覆蓋基層的外部側。例如,如圖3和圖20所示,覆蓋層20f覆蓋基層32f的外部側36f。
66.接下來,方法200移動到步驟208,將覆蓋層20a-20k固定到相應的基層32a-32k。步驟208可以包括子步驟210,將覆蓋層20a-20k圍繞基層32a-32k的周邊邊緣包裹,如圖3和圖20中關于圍繞基層32f的周邊邊緣38f1-38f4包裹的覆蓋層20f的部分20f1-20f4所討論的。
67.將覆蓋層20a-20k固定到基層32a-32k的步驟208還可以包括子步驟212,將覆蓋層20a-20k固定到基層32a-32k的內部側。例如,在子步驟212中,將覆蓋層20a-20k固定到基層32a-32k的內部側可包括用粘合劑42將覆蓋層20a-20k粘附到基層32a-32k的內部側,如關于圖3和圖20所討論的。
68.在步驟208中將覆蓋層20a-20k固定到基層32a-32k之后,方法200可以移動到步驟214,將基層32a-32k彼此固定以限定足部接納腔16,其中每個覆蓋層20a-20k可獨立于每個其他覆蓋層從基層32a-32k中的不同的對應一個基層選擇性地移除,以暴露基層32a-32k的外部側36a-36k,同時每個其他覆蓋層保持固定到不同的對應基層的外部側并覆蓋不同的對應基層的外部側,直到獨立地選擇性地移除。
69.將基層32a-32k彼此固定的步驟214可包括子步驟216,用一系列線跡34將基層32a-32k中的相鄰基層彼此縫合,該系列線跡延伸穿過基層32a-32k中的相鄰基層并穿過固定到基層32a-32k中的相鄰基層的覆蓋層20a-20k。子步驟216在圖3中關于分別延伸穿過相鄰基層32e和32f及其對應的覆蓋層20e和20f的線跡34被圖示。
70.在子步驟216之后,方法200可以相對于鞋類物品10結束。因為方法200使得以相同方式制造的不同鞋類物品能夠具有相同的初始外觀(例如,當基層被覆蓋層覆蓋時),但是一旦基層中的一個或更多個被顯露時具有不同的外觀,所以可以重復方法200以制造第二鞋類物品(例如鞋類110)。例如,在步驟208之后,方法200可以再次移動到步驟204,步驟204可包括提供第二鞋面114的第二多個基層32a、32c-32k和132b,第二多個基層32a、32c-32k和132b在形狀和尺寸上對應于第一鞋類物品10的第一鞋面14的多個基層32a-32k,但第二多個基層中的至少一個基層132b包括與第一鞋類物品10的基層中的對應一個基層32b不同的材料,或具有與第一鞋類物品10的基層中的對應一個基層32b不同的顏色、紋理或圖案。方法200可以重復步驟206,此時提供第二多個覆蓋層20a-20k。如果第二多個覆蓋層中的任何一個具有拉片48,則可以重復步驟207??梢灾貜筒襟E208,將第二多個覆蓋層20a-20k固定到第二多個基層,該步驟208包括子步驟210和212。接下來,方法200可以包括步驟214,但此時,將第二多個基層32a、32c-32k和132b彼此固定,其中第二多個覆蓋層中的每個覆蓋層20a-20k可獨立于第二多個覆蓋層中的每個其他覆蓋層從第二多個基層中的不同的對應一個選擇性地移除,以暴露基層的外部側,其中第二多個覆蓋層中的每個其他覆蓋層保持固定到基層中的對應一個并覆蓋基層中的對應一個,直到獨立地選擇性地移除。因為第二多個基層中的至少一個基層132b可以包括與第一鞋類物品10的基層中的對應一個基層32b不同的材料,或者可以具有與第一鞋類物品10的基層中的對應一個基層32b不同的顏色、紋理
或圖案,所以當移除該基層的覆蓋層時,第二鞋類物品110將具有與第一鞋類物品不同的外觀。更具體地說,第二鞋面114將具有不同的外觀。
71.本文公開的鞋類10、110和方法200實現了獨特的客戶體驗,該客戶體驗包括在一對鞋類的使用期間一次或更多次改變該對鞋類的外觀的能力(例如,通過移除覆蓋層中的一個或更多個不同的覆蓋層)。此外,如果在沒有標識下面的基層的材料、圖案和/或顏色的情況下購買了鞋類,則基層的選擇性顯露增加了驚喜元素。
72.下面的條款提供了本文公開的鞋類物品的示例構型和鞋類物品的制造方法。
73.條款1.一種鞋類物品,包括:鞋面,其具有彼此固定的多個分立部分,并且分立部分中的每一個包括基層和覆蓋層;并且其中每個覆蓋層固定到對應基層的外部側并覆蓋對應基層的外部側,并且被構造成可獨立于每個其他覆蓋層被選擇性地移除以暴露基層的外部側。
74.條款2.根據條款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每個基層具有周邊邊緣,并且固定到基層的覆蓋層具有圍繞周邊邊緣包裹并覆蓋周邊邊緣的部分。
75.條款3.根據條款2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覆蓋層包括包裹在周邊邊緣上并粘附到基層的內部側的部分。
76.條款4.根據條款1-3中任一項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每個覆蓋層通過延伸穿過覆蓋層和對應基層的線跡固定到對應基層。
77.條款5.根據條款1-4中任一項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每個覆蓋層是不透明的。
78.條款6.根據條款1-5中任一項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每個基層與另外兩個基層相接。
79.條款7.根據條款1-6中任一項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當覆蓋層固定到對應基層時,至少一個覆蓋層限定設置在對應基層的邊緣處的一體式拉片。
80.條款8.根據條款7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限定一體式拉片的至少一個覆蓋層設置在鞋面的鞋喉部分上,其中一體式拉片在鞋面的鞋頭區域上向前延伸。
81.條款9.根據條款1-8中任一項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至少一個覆蓋層包括非編織紡織品。
82.條款10.根據條款1-9中任一項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覆蓋層被構造成可獨立地以任何組合選擇性地移除。
83.條款11.根據條款1-10中任一項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覆蓋層被構造成可獨立地以任何順序選擇性地移除。
84.條款12.根據條款1-11中任一項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基層中的至少一個的外部側包括與基層中的至少另一個不同的材料,或具有與基層中的至少另一個不同的顏色、紋理或圖案。
85.條款13.根據條款1-12中任一項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至少一個覆蓋層完全位于鞋面的外側面上。
86.條款14.根據條款1-13中任一項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至少一個覆蓋層完全位于鞋面的內側面上。
87.條款15.一種制造鞋類物品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提供鞋面的多個基層;提供多個覆蓋層;將所述覆蓋層固定到所述基層,每個覆蓋層固定到所述基層中的對應一個,使得
所述覆蓋層覆蓋所述基層的外部側;在將所述覆蓋層固定到所述基層之后,將所述基層彼此固定以限定足部接納腔,其中每個覆蓋層可獨立于每個其他覆蓋層從所述基層中的對應一個選擇性地移除,以暴露所述基層中的對應一個的外部側,其中每個其他覆蓋層保持固定,直到被獨立地選擇性地移除。
88.條款16.根據條款15所述的方法,其中將所述覆蓋層固定到所述基層中的對應一個包括將所述覆蓋層圍繞所述基層的周邊邊緣包裹,并將所述覆蓋層固定到所述基層的內部側。
89.條款17.根據條款16所述的方法,其中將所述覆蓋層固定到所述基層的內部側包括將所述覆蓋層粘附到所述基層的所述內部側。
90.條款18.根據條款15-17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將所述基層彼此固定包括用一系列線跡將所述基層中的相鄰基層彼此縫合,所述一系列線跡延伸穿過所述基層中的相鄰基層并穿過固定到所述基層中的相鄰基層的所述覆蓋層。
91.條款19.根據條款15-1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覆蓋層中的至少一個包括拉片;以及在將所述覆蓋層固定到所述基層之前,將所述拉片設置在所述覆蓋層中的至少一個將被固定到的所述基層的周邊邊緣處。
92.條款20.根據條款15-1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基層和所述覆蓋層是第一鞋類物品的基層和覆蓋層,所述方法還包括通過以下步驟制造第二鞋類物品:提供第二鞋面的第二多個基層;其中所述第二基層在形狀和尺寸上對應于所述第一鞋類物品的所述多個基層,其中所述第二多個基層中的至少一個包括與所述第一鞋類物品的所述基層中的對應一個不同的材料,或具有與所述第一鞋類物品的所述基層中的對應一個不同的顏色、紋理或圖案;提供第二多個覆蓋層;將所述第二多個覆蓋層固定到所述第二多個基層,所述第二多個覆蓋層中的每個覆蓋層固定到所述第二多個基層中的對應基層的外部側并覆蓋所述第二多個基層中的對應基層的外部側;在將所述第二多個覆蓋層固定到所述第二多個基層之后,將所述第二多個基層彼此固定,其中所述第二多個覆蓋層中的每個覆蓋層可獨立于所述第二多個基層中的每個其他覆蓋層從所述第二多個基層中的所述對應基層選擇性地移除,以暴露所述基層的所述外部側,其中所述第二多個覆蓋層中的每個其他覆蓋層保持固定,直到被獨立地選擇性地移除。
93.為了幫助和闡明各個實施例的描述,在本文中定義了各個術語。除非另有指示,否則以下定義在整個本說明書(包括權利要求書)中適用。此外,所有提及的參考文獻都以其整體并入本文。
[0094]“鞋類物品”、“鞋類制品”和“鞋類”可以被認為既是機器(machine)又是制造品。組裝好的準備穿著的鞋類物品(例如鞋、涼鞋、靴子等)以及鞋類物品的分立部件(諸如鞋底夾層、鞋外底、鞋面部件等)在最終組裝成準備穿著的鞋類物品之前在本文中被認為且可選擇地以單數或復數被稱為“鞋類物品”。
[0095]“一個(a)”、“一個(an)”、“該(the)”、“至少一個”和“一個或更多個”可互換地使用,以指示存在項中的至少一個項。除非上下文另外清楚地指示,否則可以存在多個這樣的項。除非考慮到上下文另外明確或清楚地指示,否則在本說明書(包括所附權利要求書)中的參數(例如,量或條件)的所有數值應當被理解為在所有情況下由術語“大約”修飾,不管“大約”是否實際出現在該數值之前?!按蠹s”指示所述的數值允許一些輕微的不精確性(有
些接近該值的準確性;大約或適度地接近于該值;幾乎)。如果由“大約”所提供的不精確性在本領域中沒有以其他方式以這種普通含義被理解,那么如本文所使用的“大約”至少指示可能由測量和使用這些參數的普通方法引起的變化。另外,范圍的公開應當被理解為具體公開了該范圍內的所有值和進一步劃分的范圍。
[0096]
術語“包括(comprising)”、“包含(including)”和“具有(having)”是包含性的,并且因此指定所陳述的特征、步驟、操作、元件或部件的存在,但是不排除一個或更多個其它特征、步驟、操作、元件或部件的存在或添加。步驟、過程和操作的順序可以在可能的時候被改變,并且可以采用另外的或可選擇的步驟。如在本說明書中所使用的,術語“或”包括相關的所列項目的任何一個和所有的組合。術語“任何”被理解為包括所引用項的任何可能組合,包括所引用項的“任何一個”。術語“任何”被理解為包括所附權利要求的所引用權利要求的任何可能組合,包括所引用權利要求的“任何一個”。
[0097]
為了一致性和方便起見,在對應于圖示的實施例的整個該詳細描述中可以采用方向性形容詞。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應認識到,諸如“上方”、“下方”、“向上”、“向下”、“頂部”、“底部”等的術語可以相對于附圖描述性地被使用,而不代表對權利要求所限定的本發明范圍的限制。
[0098]
術語“縱向”是指沿部件的長度延伸的方向。例如,鞋的縱向方向在鞋的鞋前部區域和鞋跟區域之間延伸。術語“向前(forward)”或“前向(anterior)”用于指從鞋跟區域朝向鞋前部區域的大致方向,并且術語“向后(rearward)”或“后向(posterior)”用于指相反的方向,即從鞋前部區域朝向鞋跟區域的方向。在一些情況下,部件可以用縱向軸線以及沿著該軸線的向前縱向方向和向后縱向方向來識別??v向方向或縱向軸線也可以稱為前-后向方向或前-后向軸線。
[0099]
術語“橫向(transverse)”是指沿部件的寬度延伸的方向。例如,鞋的橫向方向在鞋的外側面和內側面之間延伸。橫向方向或橫向軸線也可以被稱為側向方向或側向軸線或者中側方向或中側軸線。
[0100]
術語“豎直”是指大致垂直于側向方向和縱向方向兩者的方向。例如,在鞋底被平放在地表面上的情況下,豎直方向可以從地表面向上延伸。應理解的是,這些方向性形容詞中的每一個可以應用于鞋底的各個部件。術語“向上(upward)”或“向上(upwards)”是指指向部件的頂部的豎直方向,該部件可以包括鞋面的鞋背、緊固區和/或鞋喉。術語“向下(downward)”或“向下(downwards)”是指與向上方向相反、指向部件的底部的豎直方向并且可以大致指向鞋類物品的鞋底結構的底部。
[0101]
鞋類物品(諸如鞋)的“內部(interior)”是指當鞋被穿著時由穿著者的足部所占據的空間處的部分。部件的“內部側(inner side)”是指部件在組裝好的鞋類物品中定向成朝向(或將定向成朝向)部件或鞋類物品的內部的側或表面。部件的“外部側(outer side)”或“外部(exterior)”是指部件在組裝好的鞋中離開(或將離開)鞋的內部定向的側或表面。在一些情況下,其他部件可以位于部件的內部側與組裝好的鞋類物品中的內部之間。類似地,其他部件可以位于部件的外部側與組裝好的鞋類物品外部的空間之間。此外,術語“向內的”和“向內地”是指朝向部件或鞋類物品(例如鞋)的內部的方向,并且術語“向外的”和“向外地”指朝向部件或鞋類物品(例如鞋)的外部的方向。此外,術語“近側”是指當鞋類物品由使用者穿著時當足部插入鞋類物品中時更靠近鞋類部件的中央或者更靠近足部的方
向。同樣,術語“遠側”是指當鞋類物品由使用者穿著時當足部插入鞋類物品中時進一步遠離鞋類部件的中央或者進一步遠離足部的相對位置。因此,術語近側和遠側可以被理解為提供大致相反的術語來描述相對的空間位置。
[0102]
雖然已經描述了多個實施例,但是本描述意圖是示例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并且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將明顯的是,在實施例的范圍內的更多的實施例和實施方式是可能的。任何實施例的任何特征可以與任何其它實施例中的任何其它特征或元件組合地使用或取代任何其它實施例中的任何其它特征或元件,除非特別限制。因此,除了根據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之外,實施例不受限制。而且,在所附權利要求的范圍內可以做出多種修改和變化。
[0103]
雖然已經詳細描述了用于實施本教導的許多方面的數種模式,但是熟悉這些教導所涉及的領域的技術人員將認識到在所附權利要求的范圍內的實施本教導的多種可選擇的方面。意圖是,在以上描述中所包含的或在附圖中所示出的所有內容應被解釋為普通技術人員將認識到的可選擇的實施例的整體范圍的說明和示例,這些可選擇的實施例如由所包含的內容暗示、在結構上和/或功能上等同于所包含的內容,或者基于所包含的內容以其他方式變得明顯,并且不僅僅限于那些明確描繪和/或描述的實施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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